******人民政府临涣镇2025年县乡道升级及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G25006-SHDL
二、项目名称:******人民政府临涣镇2025年县乡道升级及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濉溪县闸河路印刷厂家属院301室
成交金额:******.63元
评审总得分:82.6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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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人民政府临涣镇2025年县乡道升级及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淮北市濉溪县临涣镇,共计七条道路,其中小刘庄0.136公里,李庄路0.371公里,临涣刘庄路0.194公里,辛庄西路0.495公里,冯庄路0.441公里,四里庄路0.355公里,烂刘路0.439公里,路线全长2.431公里。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卢宁宁
执业证书信息:皖******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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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焦彩霞、许空军、张兰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等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执行,共计3167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淮北市濉溪县202省道附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金御华府13栋301
联系方式: 0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任梦
联系方式: ******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磋商响应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二次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