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田间配套工程施工C1标(二次)答疑通知(001)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做如下回复:
问题1:根据招标公告,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1)建筑工程:含输水管道、排水系统、田间生产道路等;招标清单、招标图纸暂未见田间生产道路相关设计内容及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是否存在漏项,田间生产道路相关设计内容是否补充?
回复1:根据灌区的现状,大多农田有乡村公路可达,不再涉及新建田间道路项目,本工程田间生产道路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方便灌溉管道施工时田埂及田坎挡墙的修筑,本项仅作典型设计,典型断面详见结构典型设计图(SCH-QZ1-Z(C1标)-水工-典型-02)。
问题2:本项目招标图纸暂未见排水沟工程相关设计内容,根据清单,本项目设计有排水沟工程,土石方开挖断面完成后,采用C15砼进行浇筑。是否补充相关排水沟设计内容?
回复2:根据灌区的现状,部分农田具有一定坡度,可以实现自排,部分田坎、田间道路周边现状为土沟排水,并存在垮塌、水土流失等现象,本次建设内容主要针对上述局部需要修复的地段,按照“迫切需要、条件成熟、确有效果”的原则,结合现场情况实施。排水沟工程仅作典型设计,典型断面详见结构典型设计图(SCH-QZ1-Z(C1标)-水工-典型-02)。
问题3:本项目招标图纸暂未见施工导流围堰相关设计内容,根据清单,导流工程围堰工程总计有9处,导流围堰包含土石方开挖、编织袋装土填筑、土工膜、围堰拆除、管等。是否补充相关排水沟设计内容?
回复3:施工期施工导流可结合跨河部位河道流量、地形地貌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设计,灵活实施。
问题4:合同专用条款4.1.34条约定∶开挖前应充分剥离表土,并妥善保存;若由乙方原因,未足量剥离表土或未妥善堆存,导致表土资源损失,工程后期无土使用,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足量表土,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若现场表土已充分剥离并堆存但数量仍不够用于工程后期使用,请问余下部分表土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回复4:本工程涉及表土剥离段仅在土基段(A型断面),其他管段不涉及表土剥离回填,且表土剥离回填不做压实要求,只需将已剥离表土按设计要求原位回填即可。
问题5:合同专用条款2.3约定发包人不提供施工场地。但清单内4.4其他临时工程为总价包干项,且该价格包含除施工协调费以外11条临时工程,若工程实际施工协调费用超出总价包干价格,请问超出部分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回复5::其他施工临时工程考虑了施工协调费,若实际超出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问题6: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37页(共703页)1.1.2.2.1总斗管4#农管-DN110序号是否有误,是否更改成1.1.2.2.2.(图片详见附件)
回复6:经复核,1.1.2.2.1总斗管4#农管-DN110序号应该改为1.1.2.2.2。
问题7: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53页(共703页)1.4.2.2.2.12土方收集(I~II 类土)序号是否有误,是否为1.4.2.2.2.11阀井9个的下级清单,序号是否需更改?(图片详见附件)
回复7:经复核,“1.4.2.2.2.11阀井9个”下面10项清单子目应为其子项子目,1.4.2.2.2.12土方收集(I-II 类土)序号应改为1.4.2.2.2.11.1,依次类推,直至1.4.2.2.2.11.10玻璃钢标识桩(按50m一个计,含地埋)为止。
问题8:招标文件未对本项目的标段名称做明确要求,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标段名称是否可以化“/”?
回复8: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均为“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田间配套工程施工C1标(二次)”。
问题9: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6档案管理”第二条项目档案管理,承包人需自行承诺相关规定和要求,请问投标文件中还需要另行提供档案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件资料吗?如需提供请明确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9: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档案管理”第二条项目档案管理的要求,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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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