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度机关及各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该标段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 6月12日
二、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
(一)项目概况
本方案旨在为公司公务车辆提供车辆******有限公司机关及下属矿井共计31台车辆公务车辆,询价内容以平台发布信息为准。
(二)技术要求
1、维修单位应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安全、快捷、及时高效的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配件质量及质保时间。
2、保证车辆优先安排,并享受内部的各种优惠活动,为车辆建立逐车技术维修档案,确保质量和服务信息回访工作。
3、保证提供车辆配件属正厂配件,更换零部件时,需验证后方可更换(易耗易损件除外),质保期为一年或三万公里,维修费用以中标单价为准,车辆维修后发现一次配件质量和技术问题,除免费更换配件外,扣除本车辆当月维修费用的50%,出现两次维修及配件质量问题,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车辆属于人为造成配件损坏,承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提供禹州市境内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
(三)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国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车辆维修类相关资质证书,且都在有效期内。
3.投标单位2022年以来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证明等。
(四)技术依据
1.依据《中华人员共和道路交通法》规定,车辆维修服务行业须有维修保养资质。
(五)付款方式
1.维修一个季度单子开一次发票,然后根据财务有关制度入账,入账后根据每个月资金计划分批支付。
2.维修企业需开通承兑业务。
(六)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为一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计算,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三、其它要求
(1)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服务总价(含人工费、技术服务费、其他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或电汇。
(3)供应商必须详细查阅询比价公告及合同条款,报价即视为响应。
(******有限公司缴纳评审服务费300元,收取现汇信息如下:
账号:************6125
******有限公司禹州支行
******有限公司
******保健院北300米左右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上发布询比价采购公告。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投标单位的各项明细报价应符合市场成本定价规律,开标后评标时,经评委认定严重******有限公司各类项目投标。(例如,市场价普遍10元或更高价的物资或服务,报价0.01******有限公司各类采购项目)。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评标方式:合理低价法。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本次采购根据商务、技术、报价等因素综合评审,采取有记名投票法,得票数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六、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通知签订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同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服务地点:******有限公司
3、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前进
联系地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向采购方企管部门负责人(李部长0374-******)反映,也可直接向采购方监督部门(温部长0374-******)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