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烧炉改建机械炉排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1201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排炉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已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烧炉改建机械炉排炉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2.3建设规模:将原有1台400t/d的流化床垃圾焚烧炉通过项目改造为500d/t的机械炉排炉。主要改造内容有:1、将原有厂房西侧的渣库、飞灰固化车间、热水房及油库拆除移位在厂区其他位置升级改造建设,在厂房西侧建设桩基改造500d/t的炉排炉。原有部分给水系统设备、蒸汽管道、垃圾运输卸料设施、垃圾储存设施及垃圾投料设施等利旧。2、新增机械炉排炉的焚烧炉、余热锅炉、烟气净化装置、炉排炉辅机及其他配套设施。3、新增一台炉排炉采用DCS控制,实现在原有控制室对新建的机械炉排炉工艺设备的监控,4、热工自动化设计范围是为1台炉排炉及其他工艺系统设备改造设计一套完整、可靠的仪表及控制系统,满足工艺系统和设备改造后的监视、控制、联锁及保护的要求,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并实现在厂内现有系统统一监控。5、对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完善。
2.4招标范围:将原有1台400t/d的流化床垃圾焚烧炉通过项目改造为500d/t的机械炉排炉。在项目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交付使用、保修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2.4.1设计范围: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编制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服务。
2.4.2工程施工范围:
炉排炉焚烧线建设区域相关厂房建设及烟气净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土建及建筑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主厂房钢结构、除渣间、涝渣间、锅炉基础及其他设备基础、水电、暖通、桩基工程、区域硬化等。
2.4.3工程建设其他内容:包括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仅限承包方部分)、配合施工图审查、工程建设检测所需的工作内容和服务。
2.5计划工期:
共560日历天(包含冬歇期、春节130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5月19日开工至2026年12月31日(上述工期为计划工期,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一级网络计划为准)。
2.6招标控制价:******.00元。其中,工程费******.00元,设计费******.00元。
2.7安全、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
2.7.2施工:
(1)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重伤和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文明施工符合标准规定。
(2)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可以是设计和施工双资质的具有独******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3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社保缴费明细(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截图(社保查询打印页)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要求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同时省内、省外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要求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同时省内、省外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可同时兼任。
3.4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设计人员: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人);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并承诺施工现场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建筑面积,本项目土建工程属于中型工程)
3.5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4月28日18时00分至2025年05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其他事项: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9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9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康庄北路408号)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绥北路5.5公里路西侧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352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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